2012年9月14日 星期五

「夢想者」的矛盾

(左圖轉貼自時代雜誌官方網站)
在美國,有一群人我們難以從言行舉止中發現他們跟其他美國人有什麼不一樣,他們在美國讀書、工作、繳稅,甚至還在美國結婚生子,但是他們不是美國公 民,也沒有任何合法的居留權,當然,他們每天都要面對隨時被驅逐出境的焦慮,他們有一個共通的名字:「夢想者(Dreamer)」。或許令人驚訝的是,有 將近2000萬個夢想者生活在全美各地。
所謂的「夢想者」,指的是在年紀尚小的時候被父母帶進美國(無論是合法或是非法入境)、而後非法在美國長期居留的年輕人。他們來自世界各地,其中墨 西哥裔的人數最多,他們對原生國多半沒有記憶,甚至不會說原生國的語言。他們的存在,在美國是一個極具爭議性的話題。如今隨著美國總統大選的逼近,總統歐 巴馬決定推動已經提出超過十年的「夢想法案(Development, Relief, and Education for Alien Minors,DREAM act)」(一個提供非法移民取得永久居留權甚至公民身份途徑的「圓夢」法案),並且以總統命令凍結對「夢想者」的驅逐處分,這群「夢想者」於是在最近成 為美國社會關注的焦點。

「夢想者」這個名字,就是來自於「夢想法案」,一個在美國安身立命的夢想。
兩個「夢想者」的故事
最近在美國國家公共廣播電台(National Public Radio,NPR)的新聞中訪問了一位住在佛羅里達州的墨西哥裔護士,談到她小時候跟隨父親從墨西哥非法入境美國,一路在美國住了好幾個不同的地方,最後終於成功落腳美國的故事,也談到她對於提出超過十年卻未曾通過的「夢想法案」的看法,以及她對於十一月的總統大選的投票意向。
雖然這位來自墨西哥的護士已經成功取得美國公民的身份完成她的「夢想」,但她還是很關切那些小時候被帶進美國,在美國長大、就學,但是卻沒有合法的 居留權、更沒有公民身份的年輕人們,他們對於自己的原生國家——不管是墨西哥、菲律賓、德國、印度——並沒有太多的記憶,人際網絡與財產也全部都在美國, 但是不僅在生活上缺少許多公民理所當然的保障,更每天活在不知何時會遭到驅逐出境的恐懼之中。
「簽下去!(Sign The DREAM Act
這是這位兩個女兒的母親對「夢想法案」最直接的反應。
無獨有偶地,時代雜誌也以「我們是美國人,只是不合法(WE ARE AMERICANS, Just not legally )」 為封面標題討論這群在美國為數眾多的「夢想者」以及「夢想法案」。其中華盛頓郵報的菲律賓裔記者Vargas更是現身說法,在名為「Not Legal, Not Leaving」的文章中談到「夢想者」的困境,以及說明自己與許多「夢想者」為何要「出櫃」,對身邊的人坦承自己非法移民的身份以及「出櫃」心情。
出身在菲律賓的Vargas在12歲的時候被家人送到美國去與祖父母同住,直到16歲要申請駕照時,才發現自己在美國非法居留的身份。為了在美國生 活,Vargas佯稱自己居住在華盛頓州,以取得只有華盛頓州才有、專門給予非法移民的駕照,有了駕照,Vargas才能夠在美國工作、置產、搭乘交通工 具。但之後華盛頓州州政府發現Vargas並不住在華盛頓州,因而註銷了他的駕照,他只好去菲律賓大使館申請新護照,以菲律賓的護照在美國過活,只是這本 護照一旦被官方人員發現裡面沒有任何合法簽證,Vargas就要面臨被驅逐出境的命運,因此每次搭乘國內班機時,安檢人員的證件檢查對他都是一次次致命的 冒險。
依照現有的制度「夢想者」只有一條路徑可以獲得他們夢寐以求的身份,那就是與美國公民結婚,不幸地,Vargas是一個同性戀者,而美國聯邦政府還不承認同性戀婚姻的合法性。
他選擇「出櫃」對身邊的人坦承自己非法移民的身份,並撰寫這篇時代雜誌的文章訴求「夢想者」的希望,也在文章中試圖扭轉一般美國人對於非法移民即是從墨西哥越境而來、加入幫派、販賣毒品的形象。
他還打電話給負責專門「抓」非法移民的ICE(Immigration and Customs Enforcement )舉報自己的非法居留,但ICE以最官僚的方式忽視他的「自首」——歐巴馬總統早就宣佈這兩年暫停驅逐「夢想者」(即便歐巴馬的第一任任期內驅逐了比共和 黨布希執政時期更多的「夢想者」),Vargas測試自己是否因此會被驅逐的動作,顯示了「夢想者」們巨大的焦慮。
通往「美國人」的道路
那麼「夢想法案」是一個什麼樣的法案呢?為什麼它美國會引起如此大的爭議?我們用以下的表格來瞭解整個法案的全貌:
「夢想法案」適用對象與條件
適用條件內容
適用對象年齡 在16歲前抵達美國
年齡在12歲至35歲之間
適用對象狀態 在美國取得高中學歷
滯美時間 至少連續五年
其他 具備良民身份(Good moral character
若是男性,必須在美國的服役系統中登錄個人資料
而在符合上述條件之後,依據「夢想法案」,「夢想者」可以獲得一個暫時性的居留身份,獲得暫時性的居留身份之後,「夢想者」還要達成更進一步的條件,就可以獲得為期六年的長期居留權,而獲得六年居留權的條件如下表:


取得六年長期居留權的條件
適用條件內容
學歷條件 在四年制的高等教育機構中完成兩年的學業
服役條件 在軍隊中至少服役兩年[1]
而在這六年的居留期間,「夢想者」更要進一步地取得大學或更高的學位,若未取得學位,也至少要完成兩年的學業並且獲得優異的成績,才能拿到永久居留 權;而服役方面,則是至少完成兩年的軍事服役並且以「榮譽退伍」的身份離開軍隊。「夢想法案」更允許「夢想者」申請州政府的助學貸款,以解決現金許多年輕 的「夢想者」因為其非法身份無法申請貸款,因此喪失接受高等教育的機會。
簡單說,「夢想法案」給予了「夢想者」一條明確的道路來取得在美國合法居留的地位,而對於美國社會而言,除了來自世界各國的移民帶給美國在文化多樣 性上面的益處之外,「夢想法案」解決了數以百萬計的兒童因為父母親不具備合法居留身份而帶來的困擾,更鼓勵「夢想者」接受高等教育,如此一來可以降低非法 移民因為失學、貧困而造成的犯罪問題;也為美國軍隊擴充士兵的來源,解決長期以來兵荒的問題。
然而,對於反對者來說,這樣的法案無異是鼓勵更多的父母將小孩子以非法的方式滯留在美國,甚至是鼓勵幫派份子引進非法移民,既然居留甚至是入境的方 式都是非法的,那有什麼理由要為違反的人尋求法律上的解套呢?就是這樣的疑問,讓「夢想法案」在國會中超過十年無法過關,也讓記者Vargas在「出櫃」 之後,引來許多憤怒的回應,甚至對他直吼:「為什麼他們還沒有把你趕出去?」
下圖轉貼自網誌http://blogs.laforward.org/2010/11/29/la-forward-reports/dream-act-action-looking-unlikely/

然而像是Vargas這樣的「夢想者」可能不得不去面對一個矛盾:即便Vargas亟欲證明「夢想者」並不都是那些翻越國境圍離、與幫派份子為伍的 拉丁裔青年,但是「夢想者」中過半還是來自墨西哥,而且像是他這樣能夠在沒有政府的補助下完成大學學歷成為高知識份子終究是少數,美國人對於「夢想者」的 「墨西哥想像」恐怕並不能說是單純的偏見或媒體效應導致的,「夢想者」終究以自身最完整的面貌去說服美國社會改變對他們的看法。
只是若不像Vargas這樣以其高知識份子的身份地位與處境來說服美國社會接受他們、接受「夢想法案」,要怎麼樣改變美國社會對「夢想者」的觀感呢?又或者怎麼樣讓那些真的一窮二白從美墨邊境被帶進美國的年輕人能夠成為像是Vargas那樣具有說服力的人呢?
關於大選,有些矛盾
回到NPR新聞報導中的那個護士,當記者問她這次會投票給誰時,她毫不猶豫地說:「因為我的核心價值,我票投共和黨。」
為何會想要投票給亟欲阻擋「夢想法案」的共和黨候選人呢?原來這位護士一位虔誠的天主教徒,即便歐巴馬全力推動「夢想法案」過關,她仍然無法接受支持同性戀婚姻的歐巴馬繼續連任。只能說選舉的事情真的很單純、也很複雜。
即便如此,從這件事情我們還是可以看到美國社會是如此廣泛且深刻地思考與討論一個國家如何去面對與處理移民,也從「夢想法案」中依稀看出美國社會與 政府對於什麼樣的人可以作為、成為美國人也明確的要求與判準。那麼同樣是擁有大量來自不同國家移民的臺灣社會,又是如何?我們或許比較常看到的是粗暴的偏 見歧視與天真模糊的人權概念在進行著乾枯淺薄的拉扯與爭執。

原載於http://www.insight-post.tw/?p=172,同樣是Insight洞見國際政治新聞評論網。

[1] 美國允許非美國公民入武裝單位服役以解決兵員不足的問題,在軍中服役的移民可以以此換取美國公民的身份。

沒有留言: